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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三、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许可事项,简化许可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许可项目后续监管。职能部门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逐步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理清底数,该合并的要合并,该取消的要取消,该保留的要通过媒体公示。
  (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所有职能部门保留的审批项目、收费项目都要上墙公示,并制订详细的办理流程,连同政策法律依据、申请表格、收费依据在“邵阳政务公开网”上公布,做到政策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公开。
  (八)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要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事项办理程序的监督和协调,切实做到一门受理、一口告知、规范踏勘、限时办结、照章收费、行为规范。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考核管理手段,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工作规范和严格的工作纪律。
  (九)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评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解决效率低下、政令不畅、工作拖拉、作风飘浮等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廉洁高效地为民服务。

  四、切实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

  (十)进一步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收费公开公示制度,由物价部门牵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保留和取消的收费项目,都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及时向监察机关和物价部门举报。严禁将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以有偿服务名义或者交由中介服务机构或所挂靠的社会团体办理的方式进行收费。在市级工业园区内推行“一个口子”收费制,对园区工业企业项目的收费,实行集中征收,统一管理。
  (十一)严格控制对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或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市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县以下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撤销。
  (十二)严禁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和征订报刊杂志。实行举办培训班审批制。确需培训办班的,必须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同级优化办备案。经批准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由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办班单位在收取各项培训费用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除党委宣传部门规定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得强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订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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