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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株政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和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统计是反映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考核评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部门和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服务和监测、监督功能,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市统计工作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统计对象配合支持程度不高,基层统计数据收集难,统计任务与保障条件不相适应,统计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统计工作质量。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统计意识,提升统计理念,把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株洲”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统计数据是全社会各类基础数据的汇总结果,国民经济核算数据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基础数据来支撑。因此,必须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具体要求是:加强政府统计,强化部门统计,规范企业统计,推行统计代理。
  加强政府统计部门的建设。要严格按照《株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工作规范》(株政发〔2005〕8号)要求,健全统计调查机构,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切实按标准保证政府统计部门人员力量,保障统计业务经费。各县市区都要设立普查中心,配备专职人员,承担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具体业务工作,并安排普查经费预算。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加投入,提高统计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快城市四区统计网络建设,保证统计网络畅通,满足统计工作需要;抓紧乡镇(街道)统计站微机室建设,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统计网络互连互通。要加强统计管理,完善和推进区域统计,依法履行领导和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的职责,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统计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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