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防震减灾人才建设工程。
以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需求为核心,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合理使用和培训的同时,引进较高层次地震科学技术人才,建立起一支专业技术结构合理、政治思想素质好和相对稳定的防震减灾人才队伍,满足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五、防震减灾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普法教育,广泛深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要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中,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科学地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具有抗震能力,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对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不进行抗震设防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经常持久、科学求实”原则和“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方针,做好常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减灾知识水平;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宣传组织网络,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定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的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