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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07年煤矿资源整合的决定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07年煤矿资源整合的决定
(株政发〔2007〕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湘政明电〔2007〕13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按以下方案对2007年整顿关闭的煤矿(株政发〔2007〕16号)资源进行整合。
  一、茶陵县(8个)
  (一)原腰陂镇淡子坑煤矿合并到茶陵县清水煤矿;
  (二)原潞水镇龙溪村煤矿合并到茶陵县潞水镇潞水煤矿;
  (三)原潞水镇田土村煤矿合并到茶陵县潞水镇元王鸭坪里煤矿;
  (四)原经省政府批准已纳入招拍挂出让计划的红桥块段、烂泥沟块段扩入到辉山煤矿;
  (五)原高陇镇东风煤矿和秩堂乡红旗煤矿合并到茶陵县人民煤矿,原已取得探矿权的古城块段扩入人民煤矿。
  二、攸县(55个)
  (一)桃水镇(4个)
  1.原睦田村兴隆煤矿与睦田村广源煤矿联合;
  2.原谢家坪村肥珠垅煤矿与周家冲何家坡煤矿联合,原周家冲村梨子园煤矿可利用资源并入其中;
  3.原桃水村环冲煤矿与桃水村桃水江煤矿联合。
  (二)湖南坳乡(2个)
  1.原沙洲村酒埠江煤矿与沙洲村佳伍坡煤矿联合;
  2.原沙洲村麻公坡煤矿与沙洲村煤矿联合。
  (三)柏市镇(2个)
  1.原温水村水眼里煤矿与温水村茶园里煤矿联合;
  2.原中洲村滴水龙煤矿与中洲村石等下煤矿和中洲村小岭寺煤矿联合。
  (四)峦山镇(11个)
  1.原东院村致富煤矿与东院村兴旺煤矿联合;
  2.原新和村东新煤矿与新和村细冲煤矿联合,原新和村大龙煤矿可利用资源并入其中;
  3.原咸周村石湾洞煤矿与峦山镇琴陂村煤矿联合;
  4.原龙会村长康煤矿与龙会村香炉山煤矿联合;
  5.原龙会村普祥煤矿与龙会村江冲煤矿联合;
  6.原东院村文家里煤矿与新和村金树下煤矿联合;
  7.原庙下村高利煤矿、庙下村南家冲煤矿与庙下村高塘煤矿联合;
  8.原庙下村万利煤矿合并到庙下村兴隆煤矿;
  9.原咸弦村严塘煤矿合并到咸弦村石斗下煤矿。
  (五)黄丰桥镇(36个)
  1.原丰垅村猪屎湖煤矿、丰垅村塘松坡煤矿、株洲华丰矿业有限公司丰垅井与丰垅村碎炭眼煤矿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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