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2006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6]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银行《关于2006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关于2006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
信贷政策指导意见
(市人民银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更好地为民本岳阳九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撑,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总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6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确保信贷支持重点的资金需求
(一)加强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扶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扩大对“三农”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百村示范”工程和以“活力岳阳”为主题的现代农业建设工程;要用足用好各级有关农村扶贫、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等财政贴息优惠政策,增加配套信贷资金。农村信用社要巩固和发展改革试点成果,改善资产质量,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有效投入,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尝试开办农户大额贷款,全年新增农户贷款占各项新增贷款的比例不低于40%,新增农户贷款中以自筹资金发放的比例不低于60%,支农再贷款要确保100%用于支农。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严格按政策要求做好支持粮食收购与贮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商业性信贷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贴息贷款、农村教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领域。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要适当调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扩大对县级支行的授权授信,合理调整农村网点布局,研究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农”的具体办法,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邮政储蓄机构要积极促进资金向农村返还。人民银行要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壮大支农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