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考评职责和分工
(一)政务值班:由市政府办秘书二科负责考评计分;
(二)会议服务:由市政府办秘书二科负责第1、2项考评计分,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第3、5项考评计分,市政府办秘书一科负责第4项考评计分;
(三)公文处理:由市政府办秘书一科负责考评计分;
(四)督查督办: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考评计分;
(五)建议提案办理:由市政府办秘书三科负责考评计分;
(六)电子政务:由市政府办网络科负责考评计分;
(七)政务信息:由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负责考评计分;
(八)政府法制: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考评计分;
(九)信访接待:由市信访局负责考评计分;
(十)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办经济协调科负责考评计分;
(十一)行政后勤:由市政府办行财科负责考评计分;
以上负责考评的单位和科室,均须确定一名考评员,负责考评日志登记等相关工作。
(十二)实行专项考评的,由市民族宗教局、市移民办、市政府办小城镇办、市政务公开办证大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无委办自行负责考评工作,年终将考评结果报考评办公室。
三、关于考评方式
(一)各考评主体要切实履行日常考评职责,可以通过日常工作了解、分时段抽查、座谈走访等形式,掌握情况,登录在册,年终汇总,按分排序后,报考评办;除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可以组织年终检查的考评项目外,原则上各考评主体均不组织年终考评检查。
(二)各考评对象年终自行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考评办;
(三)考评办根据各考评主体日常考评排序和各考评对象自查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四、关于加分、减分、总分与评先
(一)由各考评主体根据日常考评情况,结合考评标准加、减分后计分排序;
(二)加分项目,年终由各考评对象向考评办申报;
(三)以各考评主体日常考评计分为基础,结合各考评对象自查情况和申报审核加分以及考评办年终考评情况,最后确定各考评对象总分;
(四)根据得分排序情况,初定先进单位名单,报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