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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活动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活动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6]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建设,促进全社会绿化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活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园林式单位的领导,把庭院、居住小区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争年内创建一批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园林式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将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工作目标,认真组织落实。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创建园林式单位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较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自觉投入园林式单位的创建活动,提高庭院的环境质量。

  三、加大投入,严格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小区、庭院的绿化管理和保护力度,提高绿化档次,保持绿化景观。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破坏庭院绿化的行为。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维护“绿线”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改变、侵占小区和庭院绿地。

  四、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凡历年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提高园林绿化档次。在此基础上,2006年全市市区拟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6家,市级园林式单位20家。各县、市分别创建3至4家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市风景园林局要加强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年底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市园林局、市城市绿化办公室等对各单位庭院绿化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岳阳市城区2006年拟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名单

  2、省、市级园林式单位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二○○六年八月九日

  附件1:
岳阳市城区2006年拟创建省、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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