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6]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七日
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工作目标
1.2 编制依据
1.3 事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市属各级应急指挥部
2.3 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2 预警
3.3 报告
3.4 支撑系统
4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指挥协调
4.3 应急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4.4 应急响应终结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5.2 责任追究
5.3 总结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6.2 医疗卫生保障
6.3 人员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演习演练
6.7 宣教培训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录
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
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小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93号)和《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