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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5、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告从业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6、由市人事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7、由市广电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电系统播音员、主持人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8、由行业主管部门(金融、卫生、文化、商务、旅游、邮电、交通、铁路等)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行业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9、由市、区教育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学校环境用字、教学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0、由各区政府牵头,城管、公安、工商、文化、民政、交通、建设、商务、语委办协助,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1、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市直机关和区机关的环境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三)试评整改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1、各区及市直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准备评估材料。

  2、市语委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试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市语委对整改单位进行复评,及时反馈情况,保障按时完成达标任务。

  4、由各区政府和市、区教育局牵头,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中小学设立固定宣传标语牌。

  (四)省评估阶段(2007年2月-2007年3月)

  1、由市语委向省语委申请,由省专家组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正式评估。

  2、总结表彰全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电话:8227756,联系人:游泳。

  (二)保障经费投入

  市政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入的原则,保证整改及人员培训经费。

  七、资料准备

  1、市语委办按评估标准的指标系列,分类汇总并装订成册。

  2、各受检单位和部门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材料(计划、总结、评比和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等)汇总归档,以便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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