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告从业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6、由市人事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7、由市广电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电系统播音员、主持人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8、由行业主管部门(金融、卫生、文化、商务、旅游、邮电、交通、铁路等)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行业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9、由市、区教育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学校环境用字、教学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0、由各区政府牵头,城管、公安、工商、文化、民政、交通、建设、商务、语委办协助,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1、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市直机关和区机关的环境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三)试评整改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1、各区及市直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准备评估材料。
2、市语委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试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市语委对整改单位进行复评,及时反馈情况,保障按时完成达标任务。
4、由各区政府和市、区教育局牵头,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中小学设立固定宣传标语牌。
(四)省评估阶段(2007年2月-2007年3月)
1、由市语委向省语委申请,由省专家组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正式评估。
2、总结表彰全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电话:8227756,联系人:游泳。
(二)保障经费投入
市政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入的原则,保证整改及人员培训经费。
七、资料准备
1、市语委办按评估标准的指标系列,分类汇总并装订成册。
2、各受检单位和部门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材料(计划、总结、评比和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等)汇总归档,以便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