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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评估内容

  街道牌匾、广告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党政机关收发公文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公务员使用普通话情况,学校教师、学生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情况,宣传刊物使用规范汉字情况,播音员使用普通话情况,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接待用语情况,窗口单位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情况,有关部门、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各级政府语言文字机构建设情况。

  四、评估标准

  按照省语委制定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2006年10月)

  1、市语委制定《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

  2、组织召开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动员会,学习贯彻国家、省语委有关评估工作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下发评估方案和评估细则,使全市特别是有达标任务的单位,了解达标内容,明确迎检职责,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3、各单位落实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4、市语委办印发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手册、迎检标语、公益广告等,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5、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迎检工作方案,并组织学习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政策、迎检方案及评估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1、市直各部门和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等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逐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整改。

  2、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举办街道、社区、单位评估业务培训班,对负责评估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3、市语委制定全市2005-2010年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4、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语委办协助,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岳阳晚报社,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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