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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率的通知


项   目

核定征收成本率%

收入所属部门、单位

10、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

50%

地震办

11、人才交流、代理服务费

30%

人事局

12、成本审核费

20%

物价局

13、破道挖掘修复费

80%

 

14、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50%

畜牧局系统

15、其它各类事业性收费

10%

 

三、国有资产收益

 

 

1、资产转让、出让等

10%

含拆迁补偿收入

2、岳阳楼公园门票收入

10%

岳阳楼公园

3、门面租金收入

25%

 

四、其它非税收入

 

 

1、强制戒毒费

75%

强制戒毒所

2、市中心血站血费

70%

中心血站

3、鱼苗鱼种等收入

20%

水产科研所

4、各类医疗收费、寄养收入

80%

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福利院等

5、公益性捐赠收入

100%

 

6、科普展览、青少年竞赛活动等

90%

科技馆

7、科技咨询服务收入

70%

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8、老干特需费

80%

老干局

9、环境影响评价

20%

环保局系统

10、有偿服务监测、尾气监测收入

75%

环保局系统

11、公证费

20%

司法局系统

12、南湖广场晚会活动经费

100%

群众艺术馆

13、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费

30%

教育局

14、其它非税收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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