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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


  四、严格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坚持“占一补一”原则,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用好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完成补充耕地计划。

  五、土地利用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各县、市、区要严格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类管理,城镇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国土资源厅没有预留;能源、交通、水利等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建设项目,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安排。

  六、完善计划台帐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情况要建立、完善台帐,严格进行登记、统计,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计划执行进度情况。

  附:2007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二○○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
  2007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单位:公顷

地  区

城镇村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备   注

新增建设用地

农用地

耕地

全市

490

360

230

1、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由国土资源部

安排计划指标。

2、省以下“圈外”单独选址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安排计划指标。

3、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含农用地、耕地转用计划。

市本级(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

172

114

65

君山区

4

3

2

云溪区

50

40

28

华容县

40

30

25

临湘市

40

30

20

岳阳县

50

40

24

汨罗市

40

30

20

湘阴县

50

40

24

平江县

40

30

20

屈原管理区

4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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