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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关于2007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不断完善信贷激励与约束机制。继续实施信贷投放的正向激励政策,组织开展信贷评先活动,对信贷营销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建立对诚信单位的信贷支持机制,对被评为“诚信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的单位和“信用户”,各金融机构要在授信额度、利率水平和贷款手续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三、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提高信贷投放效率

  (一)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多元化。在执行国家宏观政策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限制,支持有资金实力、有从事民间借贷经验的民营企业和个人组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户探索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为其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行为,促使合理的民间借贷成为城乡金融的有益补充。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同时,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防止出现新的金融风险隐患。严禁非法集资活动,对非法集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二)继续落实政银企协作机制。认真落实金融机构向各级党政部门的定期汇报沟通制度,及时通报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在实施货币政策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要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履行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责。积极搭建银企协作的平台,积极协调做好全市第六届中小企业信贷洽谈会各项工作,加强对洽谈会成果的督办落实,促使信贷资金尽快到位。

  (三)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渠道。人民银行要通过召开金融机构负责人联席会、风险提示座谈会、下发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等方式,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信贷政策指导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优化信贷结构,促使信贷资金在企业、行业间合理投放和有效配置,增强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加强对辖内信贷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反馈,对信贷投向、投量不合理的金融机构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四)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部门对金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功能。积极推广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征信服务水平。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继续规范对金融机构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澄清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的底数,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不断完善信用教育和失信惩戒机制,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专题活动,定期将失信单位和个人“黑名单”在新闻媒体曝光,继续开展“信贷诚信企业”和“信用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严把评审关,扩大创建面,共同推进“信用岳阳”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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