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餐饮环节整治。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开展餐饮业、工地食堂、学校食堂使用的食品原料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索证索票、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朔源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中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大中专院校食堂、县级中学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三是严格农村较大规模的聚餐管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要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七)强化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校长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制,加强学生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快速检测设施和快速检测制度,落实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与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是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卫生的日常监管,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八)强化出入境环节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确保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安全,维护我市食品信誉和食品行业出口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的理念,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职责到位。要制订实施扶持企业食品安全技术改造和保障能力提升的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并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行动、有成效。
(二)加强信息交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牵头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检测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尽快建立检测、监管等信息的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