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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通过签订责任状、落实考评奖惩等制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现有市、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行政村和社区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和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全面实现监管网络管理电子化。

  (三)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及时查处大案要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台帐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件件有记录、有结果,实现查处率100%,查处案卷资料齐全。

  (四)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数量50个。全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瘦肉精”检出率降至1%以下,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全市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全面推行以蔬菜、生猪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区以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配送中心(公司)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对蔬菜、猪肉和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实行标识流通、分类检测、质量追溯、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制度。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推进力度,实现全市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90%以上,市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70%以上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规定的标准。

  (六)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乡镇、行政村开设食品超市和食品销售示范店,实现农村乡镇食品超市普及率60%、行政村食品销售示范店普及率50%。

  (七)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和“黑窝点”明显减少。深入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工作,全市发放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达120家。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实行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的,坚决淘汰出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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