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7]108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突发公共事件,为实现加快富民强市目标、促进民本岳阳和谐崛起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风险隐患台帐和电子数据库,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监控体系,建立协调配合、高效联动机制。
(三)工作重点。此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并对可能造成上述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
(四)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本行业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直接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监管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担排查风险隐患的分工为:
1、市水务局负责洪水、旱灾、大中型水库风险隐患排查。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3、市科技局负责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4、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风险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