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岳阳市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责任制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7]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发改委制订的《岳阳市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责任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岳阳市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责任制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鼓励投资和规范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7〕4号)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代办单位职责
(一)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代办投资项目的核准、登记、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必需由投资者自己商定的事项除外)。
(二)代办所有行政(基金)事业性收费手续。
项目合法合规且资料完备的,其手续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项目代办单位分工
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市工业经委全程代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交通项目,由市交通局全程代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商业项目,由市商务局全程代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建设局全程代办;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由市房地产局全程代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由市旅游局全程代办;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农业开发项目,由市农办全程代办。
县、市、区项目代办单位分工,由各县、市、区确定。
三、项目代办单位责任人
市工业经委:总负责人王益民,分管负责人彭玉光,具体责任人李娟(技术进步科)。
市农办:总负责人叶玉生,分管负责人蔡绍忠,具体责任人刘立胜(科教开发科)。
市交通局:总负责人欧阳郁文,分管负责人彭旅京,具体责任人李行(计划科)。
市建设局:总负责人张振彬,分管负责人李绘宇,具体责任人刘新华(工程报建科)。
市商务局:总负责人熊道生,分管负责人丁道剑,具体责任人潘建南(市场体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