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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岳阳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要向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行动的情况。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法依规执法,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整治行动中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工作相互推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宣传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前期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整治工作的要求,中后期重点宣传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专项行动成效。各县、市、区在专项行动中,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要注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好乡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整章建制,维护权益。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无合法证照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要搞好扶贫开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此次专项行动要与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全面建立乡镇劳动管理服务机构。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城乡社区组织要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使劳动保障监察覆盖城乡所有用工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安监、卫生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七)及时调度,总结通报。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予以总结通报。

  附件:1、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计表(略)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是否执行

劳动用工

备案制度

有否工商

登记

有否税

务登记

是否具

有资源

许可证

是否具

有生产

许可证

是否具

有安全

许可证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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