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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供电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市供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5.3 保险

  有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

  5.4 事故调查

  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事故调查。事故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记录和资料。

  5.5 改进措施

  5.5.1 电力企业应组织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5.5.2 市供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案。

  5.5.3 供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听取关于电力安全问题的汇报,组织研究电力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1.1 建立各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将通信联系方式编印成册。成员发生变更或通信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予以更新。

  6.1.2 各应急机构均应设立值班电话,并通报通信部门备案。值班电话应有备用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6.1.3 通信部门应确保各应急机构值班电话的畅通。

  6.1.4 通信部门应保证事故抢险现场的联络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电力企业应配备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并认真做好备品、备件、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2.2 必要时,市供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报告有关领导,根据需要调动公安、武警、消防、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资源,参与紧急处理或抢险工作。

  6.2.3 电力用户应根据供电事故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党政机关、部队、医院、铁路、金融、通信、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合理配置电源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策略,建立网络技术支持平台,做到技术资源共享。

  7、监督管理

  7.1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供电事故预防知识,提高对供电事故的防范能力。

  7.2 各级供电企业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的供电事故应急处理队伍。

  7.3 市供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要进行一次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并按规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习。对没有制订应急预案、没有按要求进行相应准备工作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造成事故处理拖延或事故扩大、损失扩大的单位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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