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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小车辆”投保“交强险”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小车辆”投保“交强险”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7]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改变全市农村农用车、拖拉机、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其它轮式机械车等机动车(下简称“五小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导致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大的状况,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五小车辆”投保“交强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有农用车12760台、拖拉机6100台、两轮摩托车181180台、三轮摩托车9740台、其它轮式机械车1000台,2006年“交强险”投保面仅为50%。在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五小车辆”涉案率高达70%,事故赔偿难度大,引发的纠纷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五小车辆”投保“交强险”工作的重要性。

  二、认真研究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和保险公司,在全面分析交通安全与车辆保险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做好本地“五小车辆”投保“交强险”工作方案,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实行人性化管理。建立科学的核损、核赔制度,实施阳光操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保险公司的配合下,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上刊播保险公益广告和开办保险宣传栏目,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办公或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印发保险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帮助广大群众加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保险意识,自愿自觉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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