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山丘区、湖区要提高灌溉水利用率,推广田间节水技术,易旱区将大水漫灌方式逐步转变为喷灌、滴灌方式。
4.5.2 非工程措施
(一)调整农业结构,特别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需水农作物品种,大力发展节水作物,实行节水栽培,错开需水高峰,减少用水量。
(二)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三)重视水库调度在抗旱减灾中的作用,正确处理好水库防洪与抗旱的矛盾,在防洪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抗旱用水,争取在汛末将水库蓄满。
(四)利用有利时机,在旱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抗旱应急人员安全防护所需设施、药物由当地防汛抗旱部门就近调拨。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当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卫生防疫部门组织力量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源进行清洁消毒,对严重干旱区可能发生的疫病提前采取防疫措施。对于水源严重缺乏、地处偏远的严重干旱区群众,确实必要时,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组织群众临时转移至饮水安全的地方,并给予适当的临时生活救助。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进入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指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通过抗旱会商决策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动员令,动员政府直属各单位、防指成员单位全力支持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旱区广大干部群众和人工降雨作业队伍、抗旱服务队等专业抗旱队伍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当发生特大干旱时,必须先保证人畜饮水,必要时组织应急送水。对于人畜发生饮水困难的地区,集中人力、财力,充分发动广大干群众,采取流动、集中送水等方式,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对于干旱严重、颗粒无收的地区,调集救灾粮食和各类抗旱物资,确保灾区人民度过粮荒,并组织灾区人民开展生产自救。部队调动由市防指提出申请,岳阳军分区按照有关条令执行。
4.9 旱灾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由各地防指作出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后,上报市防指,由市防办统一归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按专业分工出具评估报告。
4.10 新闻报道
新闻发言人在市防办、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统一、及时、准确发布抗旱救灾信息。
4.11 应急结束
当旱区发生明显降雨过程,水源工程蓄水明显增加,土壤含水量明显提高,旱情明显缓解,市防指宣布抗旱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由市防指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市防办写出调查报告、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
5.1 善后处置
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救灾和善后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重灾区群众一定的救济补助。在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时,给予政策优惠。环保部门要对水质污染较严重的河段、水源进行必要的防污处理,确保水质清洁,沿途群众饮水安全。
5.2 社会救助
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后,社会各界、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给市里的资金、物资等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接收、管理,用于全市救灾。捐赠给地方的资金和物资等,由地方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接收、管理,用于当地救灾。募捐电话、监督电话及账号在市级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