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负责做好抗旱物资的供应工作。
市移动公司:保障抗旱救灾移动电话通讯畅通。
市电信公司:保障抗旱救灾通讯网络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防汛抗旱、水文、气象的各项优惠措施。
市邮政局: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邮件传递。
市气象局: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岳阳军分区:根据抗旱需要,及时组织部队和民兵担负有关抗旱救灾任务。
市铁山管理局:做好灌区抗旱和城市供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及报告
市气象、水务、铁山水库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信息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
3.2 预警预防行动
市气象、水务部门及时将干旱天气、实时降雨等情况告之市防办,预测旱灾将对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害程度,提出应急参考意见。
市防办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致灾的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长,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岳阳军分区。指挥长视情况召集抗旱会商会,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令。
3.3 预警支持系统
市防办要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抗旱工作流程图
气象部门:干旱天气预警
水务部门:水源预警
市防办:情况综合、上传下达、组织协调
水务、电力、交通、通信等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防指:
执行市防指的各项指令
各县、市、区防指:雨水灾情汇报
市防指:会商、决策抗旱调度及救灾方案,发布指令
财政、民政、卫生、保险等部门:救灾安置、防疫治病、查勘理赔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划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Ⅰ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轻度干旱Ⅳ级(蓝色)预警:
(1)主要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区域内(以县、市、区为单位,下同)连续无有效降雨(指日雨量小于5毫米)天数为10-20天,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
(2)区域内连续2个月降水距离平均值偏少40%-60%或连续3个月降水距离平均值偏少20%-30%;
(3)区域内蓄水设施蓄水量距离平均值偏少10%-30%
(4)区域内居民出现饮水困难但数量未超过总人口数的5‰。
3.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中度干旱Ⅲ级(黄色)预警:
(1)主要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区域内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为21-30天,农作物叶片出现萎缩或稻田出现脱水、禾苗出现萎蔫现象,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影响严重;或因干旱造成主要农作物不能正常播种和移栽。
(2)区域内连续2个月降水距离平均值偏少61%-75%或连续3个月降水距离平均值偏少31%-50%;
(3)区域蓄水设施蓄水量距离平均值偏少31%-50%;
(4)区域内饮水困难人数为总人口数的5‰至1.5%。
3.4.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严重干旱Ⅱ级(橙色)预警:
(1)主要农作物生长期区域内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为31-45天,农作物叶片枯萎或有死苗现象,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旱情对农作物生长和产量造成较大影响,对人民生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