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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四)检查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五)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六)检查农民土地问题信访情况,依法纠正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七)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八)检查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三、专项治理的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2007年底达到90%以上。

  (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三)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五)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六)基层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专项治理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查整改、总结二个阶段进行。

  (一)2007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为自查整改阶段。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规定开展清理与自查,组织力量对每个村组进行认真排查,清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11月上旬前分别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沙市省政府二院四办公楼,联系电话:0731-2214346,传真:0731-2212933)和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地址: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126房,联系电话、传真:88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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