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方法,认真审核把关,自下而上层层遴选,逐级上报。
(二)严格按条件评选,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先进个人评选对象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已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不参加评选。各级党委、政府及县处级领导干部推荐对象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25%。凡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须按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数同时推荐普通工作人员作为备选。对推荐的先进个人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公示5-7天。
3、各县、市、区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由县、市、区实事考核办考察并汇总,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实事考核办。
4、市直责任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直接报市实事考核办。市级新闻媒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由市委宣传部汇总、审核后,报市实事考核办。
5、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实事考核办按照湘人发〔2007〕157号文件精神和《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单位年终提交的自查报告和考核验收结果,依据考评得分情况,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进行综合评估排名初定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市直排名前四名的单位和县、市、区排名前三名的单位拟作为报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推荐。
6、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对象,要分别填写《湖南省2006年、2007年度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审批表》、《湖南省2006年、2007年度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3份,并上报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式4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用A4纸打印并附软盘。上述所有表格和材料于2007年11月25日前报市实事考核办(联系电话:8880246)。
7、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予以表彰。
附件:1、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考评办法
3、湖南省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审批表
4、湖南省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先进个人
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县市区)
| 先 进 个 人
| 备 注
|
记二等功
| 记三等功
|
平江县
| 1
| 2
|
|
岳阳县
| 1
| 2
|
|
华容县
| 1
| 2
|
|
湘阴县
| 1
| 2
|
|
临湘市
| 1
| 2
|
|
汨罗市
| 1
| 2
|
|
岳阳楼区
| 1
| 2
|
|
云溪区
| 1
| 2
|
|
君山区
| 1
| 2
|
|
岳阳经济开发区
| 1
| 2
|
|
南湖风景区
| 1
| 2
|
|
屈原管理区
| 1
| 2
|
|
市交通局
| 1
| 1
|
|
市电信公司
| 1
| 1
|
|
市移动公司
| 1
| 1
|
|
市广电局
| 1
| 1
|
|
市财政局
| 1
| 1
|
|
市商务局
| 1
| 1
|
|
市教育局
| 1
| 1
|
|
市卫生局
| 1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