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涉及相关政策、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协调等工作。
市工业经委:负责涉及处置非法集资相关产业政策制定、修订、协调工作和本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市公安局:配合和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侦查、打击和处理,负责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维护等工作。
市司法局:指导各部门、行业依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市监察局:参与、支持查处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有关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市信访局:配合和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访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劝导和说服解释等工作。
市地税局:负责提供征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的纳税人的情况及账务核算等情况。
市工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及相关查处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一)研究重要政策事项、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建议和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时,召开全体会议。
(二)研究非法集资处置事项时,视具体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并抄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必要时可随时召集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的临时会议。
五、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