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7]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岳阳市粮食应急预案
目录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现状
1.5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预警监测
3.1市场监测
3.2应急报告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应急响应程序
4.3 Ⅲ级(县市区级)响应
4.4 Ⅱ级(市级)响应
4.5 Ⅰ级(省级)响应
4.6 应急终止
5.善后工作
5.1 评估和改进
5.2 应急经费和清算
5.3 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 粮食储备
6.2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6.3 粮食主渠道保障
6.4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6.5 通信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培训和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
7.3 监督检查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制定与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9.附录
9.1 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名单(见附表)
9.2 粮食应急供应企业名单(见附表)
9.3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表)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粮食应急预案》和《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现状
我市地处洞庭湖区,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既是粮食消费大市,也是粮食转化大市,常年粮食产量约26.85亿公斤,常年粮食消费量约24.2亿公斤。现有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均为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企业自有商品粮,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的粮食调控能力不强。
1.5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粮食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岳阳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粮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中央储备粮小港直属库、中央储备粮岳阳直属库、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发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
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督查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粮食应急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岳阳军分区和驻岳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