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地要逐步向社区下放部分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实行部门指导、社区落实。机关、学校、企业、团体应当推广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物业管理相结合。对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不断强化社区管理功能
(一)社区环境监督管理功能。社区组织是社区范围内公共环境的监督管理者,要加大对社区内环境公共卫生的整治,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社区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管理,严禁在社区内乱搭乱建。
(二)社区治安秩序协管功能。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是社区居委会的法定职责。社区组织要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两劳释放人员帮教、防火、防盗、防毒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社区社会保障协管功能。社区组织要积极开展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等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围绕社区内居民及企事业单位需求,开发社区服务实体,拓宽就业门路。要掌握社区范围内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对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发放、监督等,按程序实施严格管理。
(四)社区文化活动管理功能。社区组织要带领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要加强居民素质教育,办好“市民学校”,使文明新风进入每个家庭。
(五)社区物业管理功能。社区居委会要与业主委员会共同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本区域范围内租赁房屋的管理。
五、加强城镇社区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岳阳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由政府一把手对社区工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要经常研究社区工作,建立县、市、区政府领导联点扶建社区制度。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联点、扶建社区活动。
(二)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条件。从我市实际出发,各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社区办公室应不少于50平方米。不足上述标准的,要采取资源整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多种途径在3年内逐步解决。凡租借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公房的,继续优惠、优先租借;国有企业改制处置资产时应留足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单位型社区可以由单位提供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时,由开发建设单位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对无力承担新建、扩建、购买、租借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社区,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同时实行部门联点扶建,倡导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