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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的通知
(岳政发[20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社区管理在城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城镇社区工作新局面,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现就加强城镇社区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城镇社区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以及进入城镇的农村人口管理,有相当一部分由城镇社区来承接,对加强城镇社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民本岳阳和谐崛起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城镇基层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切实推进社区建设。

  二、加强城镇社区管理的基本思路

  在城镇人口的管理上,由过去的以户籍所在地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居住地管理为主;在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上,由过去的条块结合、条条管理为主,转变为条块结合、块块管理为主;在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手段上,由过去的行政化管理为主,转变为社区居民依法自治、民主管理为主;在社区资源的利用上,由过去的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为主,转变为以社区共享为主。在实现上述四个转变的过程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做到“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重心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

  三、积极转变政府城镇管理职能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社区为平台,面向居民群众开展工作。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加快建立政务中心的步伐,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及时、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

  (二)要从社会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入手,积极探索推行劳动保障专干、低保专干、计生专干进社区开展工作的有效途径,实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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