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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4.1.2.3 大规模群体性上访(Ⅱ级):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情况,上访群众所在县、市、区要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各派一名副职带队到现场做工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做工作。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要出动相应的警力和急救设备现场待命,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委副书记负责现场指挥。

  4.1.2.4 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I级):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情况,及时通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武警支队和市消防支队。上访群众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到现场做工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做工作。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救护等要紧急出动,立即赶到现场,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治安保卫工作。城区内实行新闻、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或市委副书记负责现场指挥。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4.2.1 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完善市信访局通讯设施,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互联网终端等,确保准确接收信息。现场指挥采用手机、手提电脑等设备建立通讯联系。

  4.2.2 坚持昼夜值班

  应急和特别防护期间,相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上访群众所在的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联络员电话上报市信访局备案。值班室每日向上一级政府或市信访局报告情况,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

  4.2.3 加强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信息包括:上访人数、人员活动情况,危险源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护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等。现场信息由现场协调和秩序维护组采集,并随时向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3 基本处置程序

  4.3.1 基本应急

  4.3.1.1 先行处置

  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和市委政法委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由市信访局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临时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

  4.3.1.2 现场处置基本措施

  临时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根据情况立即制订现场处置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迅速划定警戒区域,对交通进行管制。

  ●迅速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迅速调集消防、医疗救护车辆。

  ●对现场进行监控,防范和果断处置过激行为及意外事故。

  ●迅速提供饮水、食品及转移车辆。

  ●采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预案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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