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分级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2.6 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搜集信息,加强预测排查,超前化解矛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
信访条例》和《
湖南省信访条例》等。
1.3.2 指导参考依据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岳发[2004]2号)
●《岳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湖南省处置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及集体上访工作方案》(湘办发[2004]60号)
1.4 现状
当前,我市上访形势依然严峻,每年发生在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群体性异常访达数十起,且呈增长态势,跨地区、跨部门串联上访呈组织化倾向,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岳阳不稳定因素之一。
1.5 适用范围
1.5.1 市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岳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发生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党政机关和市直机关上访群众在300人以上,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事件。
1.5.2 县、市、区预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上访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处置到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协分管副秘书长、市纪委分管常委、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市工业经委分管副主任、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长、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农办分管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为成员。成员单位: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以及根据上访反映问题的类别,按照归口的原则,市直相关局为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