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辖区安全状况综合评估指数≤100,碰撞事故率≤40%,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快速反应“153040”覆盖面≥95%;人命救助成功率≥92%(200分);
②按要求完成PSC、海船、内河船舶安全检查、船公司审核等业务工作指标任务;开航前检查船舶在国外滞留无海事责任;船舶登记差错率为0;不发生违法发证或船员考试泄密事件(100分);
③不发生重大行政诉讼败诉或由复议机关改变或撤销的行政案件;不发生因海事管理责任而导致国家赔偿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100分);
④完成长江海事“四化三步走”第二步战略2006年任务,加快管理信息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起步建设监管现代化(100分);
⑤便民措施执行率100%(100分);
⑥征收船舶港务费240万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100分);
⑦行风问题查处率100%,信访举报办结率≥85%;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行风问题,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100分);
⑧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政治案件、黄赌毒和群体上访事件(50分);
⑨创交通部全国海事系统文明达标单位,争创长江海事局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保持岳阳市文明标兵单位(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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