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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等,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转移支出,包括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包括下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定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下同)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通过代理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性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工资性支付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支付对象为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部门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限额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主要实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国库支票”支付。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按有关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

  上述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流程,以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完善前,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的支付令应同时通过网络和人工操作转到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天轧账前,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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