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定先进集体,授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设一、二、三等奖,县、市、区计分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市直单位计分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七、八、九名为三等奖。评定先进个人,授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由各县、市、区和各战线年终负责推荐1-2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市政府系统内通报表彰。
四、考评标准
(一)政务值班(按100分计分)
1、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确定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的正常值班;市政府各部门保证正常值班和特殊情况下的24小时值班,计20分。出现脱岗一次扣10分。
2、值班室配置有专线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确保信息畅通,计20分,少一项扣5分。
3、值班日志记载详尽规范,上传下达准确无误,计20分,日志漏记一次扣5分,上传下达差错一次扣10分。
4、发生重特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及时,无误报、漏报、瞒报情况,计20分。出现误报、漏报、瞒报一次扣10分。
5、领导交办事项按要求完成,计20分。未按要求完成出现一次扣10分
(二)会议服务(按100分计分)
1、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召开的会议,接受通知无误,计10分。出现差错一次扣5分。
2、市政府或政府办部署召开的会议,传达及时,落实到位,执行有力,计25分。传达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的,一次扣10分,执行落实不力的,一次扣10分。
3、在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召开的现场会议准备充分,活动安排合理有序,计25分。发生差错一次扣20分。
4、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执行了申报制度,按程序审批,计20分。出现违反规定一次扣10分。
5、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没有无故缺席人员,或请人代会,或迟到早退,计20分。每出现1人/次扣10分。
(三)公文处理(按100分计分)
1、精简公文数量,严格按规定控制发文,计20分。出现超规定范围发文一次,扣5分。
2、提高公文质量,公文体例格式规范,符合《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要求;文字表述清楚,内容简明充实,逻辑严密,校对准确,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计20分。达不到要求一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