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流通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加强服务,帮助其完成资本集聚,做大做强。特别是要鼓励和帮助本土流通企业面向境内外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做响品牌。力争利用5年时间,培育5家年销售过10亿元、15家年销售过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形成我市流通领域的龙头和支柱。
6、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依法保护中小流通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经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在中部地区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第三产业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支持。
7、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制定改制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通过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实施破产和招商改制等方式,探索顺畅的退出机制和寻求新的发展途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改组改造,尽快完成国有商务企业改革、改制;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并帮助下岗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实现再就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快创新步伐,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8、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发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经营进社区、进乡村,发展城乡连锁经营网络,引导本土流通企业延伸网络链条,对外扩张,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连锁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5%以上。
9、切实推进现代物流快速发展。按照“建设现代物流旺市”的要求,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健全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和建设城陵矶港口、枫桥湖、太阳桥等物流基地,引进物流企业入驻经营,带动我市物流业发展壮大;对现有工业及商业批发、仓储、通讯、交通运输等企业的物流配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支持现有物流运输企业扩规模、上档次、强功能,尽快完成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结合,缩短商品流转周期,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