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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全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全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岳政发[200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和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湖南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的决定》(银发〔2006〕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积极配合做好全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认识

  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是新形势下银政合作的一种新尝试,有利于充分调动中国人民银行和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银政企资源整体效益;有利于中国人民银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和整合金融服务资源,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社会的水平,改善湖南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湖南经济发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把支持、参与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搞好试点,为全国改善金融服务积累经验。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实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

  全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打造两个平台,完善七个体系,办好十件实事”。“两个平台”即对外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对内的信息网络平台;“七个体系”即支付清算体系、统计信息服务体系、货币发行服务体系、国库服务体系、征信服务体系、反洗钱体系、外汇管理服务体系。全市要积极配合办好以下十件实事:

  (一)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和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抓紧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人民银行共同完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任务。2006年底前,县、市、区要完成应建档中小企业的档案建设工作,力争2006年底向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初步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到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应建档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二是加强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逐步扩大对有关部门所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在2007年6月份前,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1个部门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信用社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做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工作。四是2006年底前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信用报告自查和授权查询服务。五是在互联网上建立贷款卡申报和年审以及信用报告异议处理申报网页,为征信服务提供便利。六是建立征信宣传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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