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开展培训等形式,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开展市场准入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地在开展市场准入工作时所取得的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等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氛围,促进生产者、经营者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责任制。各县、市、区要把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加强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场、企业和基地,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出现重大群体性中毒事件的,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农产品市场准入涉及到从生产到市场多个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承担起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主导作用,将市场准入工作作为确保消费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整治的重点,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箱、食品安全监测车的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三)稳定投入渠道。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质量监管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正常支出。同时,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广泛吸引基地、企业、市场等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基础建设的投入,促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