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支撑体系。一是以市场和基地检测设施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持大型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鼓励超市建立委托检测制度或建立自律性速测机构;规范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入市登记管理制度和建立自律性速测机构;继续抓好全市80个基地速测点的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产地准出检测制度。所有从事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机构,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二是健全以市场准入为重点的标准体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识规范、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管理等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准入的要求,每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必须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农业、畜牧水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二)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市场准入及相关标准要求,在搞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础上,以蔬菜、水果、茶叶、水稻、油料、生猪、家禽、水产品为重点,加快基地技术条件、种养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等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档案、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基地与市场的产销衔接,严格按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
(三)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按照《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的要求,不断加强经营设备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准入、查验购销登记、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清退等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环境,引导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四)健全例行监测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以蔬菜、生猪、水产品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将监测品种逐渐扩大到水果、茶叶、大米和其他畜禽产品,扩大监督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次数,及时依法发布监测信息,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农业、畜牧水产、工商部门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工业“三废”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查处产地环境污染源和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重点抓好违禁使用农业投入品,未建立、保存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等行为的整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造、违法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的行为;加强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