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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政务督查是确保决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政府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为更好地发挥政务督查工作的作用,切实增强政府的执行力,根据湘政办函〔2006〕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务求实效

  (一)突出督查重点。要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摆在政务督查的首位,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以及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目标任务和实事办理实行常年督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及时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开展专项督查。

  (二)讲求工作时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每季度报送一次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件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回复;中央、省、市主要媒体批评性报道要在报道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三)注重办理质量。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并签发情况反馈,确保督查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必须内容全面、信息准确、文体规范。要坚持讲实话、报实情、求实效、负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对重大事项或棘手问题的督查办理,要一抓到底,通过明查暗访、跟踪督办,实事求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提高政务督查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创新工作方法。要以提高督查实效为目标,不断创新政务督查的方式方法。政务督查除采取电话、发函、会议督办等常规方式外,还要深入一线,现场督办、上门督办,准确掌握落实的进度。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呈报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政务督查信息网络建设,健全信息网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提高督查效率。要加强与党委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搞好联合督查。积极探索政务督查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督查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督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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