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措施出台有关问题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民本岳阳和谐崛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调整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7〕3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政策措施出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政策措施出台的重要性
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利益问题还比较突出,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仍十分繁重。而个别地方和单位在制定和调整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工作中,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落实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地损害了群众利益,有的甚至引发了不稳定突发事件。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各项政策措施出台,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要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要充分估计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坚决杜绝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富民强市目标。
二、依法依规制定和调整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遵循以下原则制定和调整政策措施:
1、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所有的政策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符合法定职权和程序。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坚持从实际出发。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既要符合全局的需要,又要考虑本地实际,既要符合长远的发展方向,又要切合当前的实际,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4、坚持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出台的政策措施应尽量简化群众办事程序,高效便民。同时,要使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前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