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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实施考评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实施考评的通知
(岳政发[2007]6号)


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民本岳阳”九项工程,全面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综合考核评比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纳入市政府综合考核评比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中央、省属驻市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共70个。即:市政府办、市接待处、市信访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外事侨务办、市人防办、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招商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劳动保障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铁山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长江修防处、市工业经委、市质监局、市盐务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口岸办、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邮政局、岳阳海事局、岳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建设局、市房地产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烟草局、市工商局、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市财政局、市城建投资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岳阳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二、考评内容

  市政府综合考核考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一)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单位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订全年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督查室汇总,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依据。工作目标分值为1000分,完成任务的为1000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目标项,根据超额量,按该项分值的10%给予奖励加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0分;对未完成任务,又不能说明原因的,扣除该项分值。

  (二)专项工作考核。

  1、市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考核。凡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按要求落实了的,责任单位每项计10分,主要承办单位每项计5分,协办单位酌情加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按责任主次、大小扣分;政令不通、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每项扣20分;因特殊原因造成工作未落实的,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扣分或少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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