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岳政发[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民本岳阳“优势优先、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
(一)各工业园区要以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开发、集约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十一五”期间,对已开发面积占核定规划面积2/3以上的工业园区,要适当进行扩规。
(二)各工业园区要坚持近期开发与中长期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园区发展需要,预留园区发展用地,提供足够的扩展空间,确保园区工业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各工业园区要尽量共享城市水、电、路、通讯及学校、医院、金融、商业等基础设施,减少前期投入,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减少建设成本,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二、关于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基本要求
(一)科学确定工业园区功能定位。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合、优势集聚、培育集群”的基本思路,根据园区的总体规划要求、现有工业基础、区位交通条件、本地资源优势,科学确定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二)培育园区产业集群。各工业园区要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园区主导产业的产值应占园区总产值的60%以上。要突出特色,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培育一批主导产业,引导同类产业聚集,形成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主导企业与配套企业紧密联系、分工协作的产业链,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三)提高入园项目质量。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具备一定规模和技术含量,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应在1000万元以上 。权威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和专利产品,投资额可降至500万元以上。
(四)建立园区发展互动机制。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领导和管理机构要严把项目入园审查关,对不适合进入本地特色园区的项目要引导转入市内其他园区,避免盲目投资、产业雷同和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