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城管局:
(1)牵头组织开展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确保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机动车违章占道现象明显减少;
(2)科学管理岳阳火车站广场,确保公交车、出租车和社会车辆有序停放;
(3)重新启用桥东地下行人过街通道;
(4)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的行驶、停放和营运秩序,严肃整治公交车、出租车的不文明行车和不规范经营行为;
(5)取缔影响交通安全的广告牌。
3、市教育局
(1)严格落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学校校车、幼儿园娃娃接送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参与接送学生和幼儿;
(2)在市中心城区内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举办2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开展2次交通法规教育,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比赛或交通安全知识抢答赛,在市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设立1个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新内容。
4、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
(1)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招聘100名交通劝导员;
(2)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非法营运摩托车驾车人进行清理、登记,宣传政策,做好疏导、规劝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残疾人的相关困难,严禁无残疾人证三轮摩托车营运;
(4)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5、市运管局:
加强对三轮车的日常管理,牵头组织对非法营运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市中心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明显减少。
6、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督查室: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不定期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委政法委要将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7、市摩托车整治办:
组织对摩托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8、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整治工作的讲评调度及整治结束后的总结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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