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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重点

  (一)两轮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停靠;

  (三)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和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

  (四)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四、整治目标

  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内部动员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求在6月30日前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在岳阳电视台、岳阳人民广播电台、岳阳晚报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25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

  1、市公安局:

  (1)组织、指挥各有关警种及中心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参与整治行动,对妨碍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为各级执法部门提供坚强后盾;

  (2)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对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公交车、出租车、农用车、电动车等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负责交通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纠正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劝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遵章守制;

  (4)科学规划、设置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交通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桥东地下行人过街通道人行道防护栏,在金鹗东路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控制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行和机动车违法调头、违章行驶的行为;

  (5)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6)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期间上路警力要达到市中心城区警力的2/3以上,并以每5台摩托车为一组进行流动巡逻,及时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市中心城区道路管控率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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