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事项包括综合管理、应急值守、会议服务、公文处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行政后勤。
二、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严格依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考评对象的工作。
(二)注重实效原则。在强调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注重考评工作实绩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考评对象、事项、方式、标准明确具体,定性定量考评。
(四)激励创新原则。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
三、考评方式
(一)凡考评对象工作职责有考评事项的,按标准考评后得分,没有的按实际计分得分;考评事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失职、失误、差错的酌情扣分(不扣负分),重大过错一票否决。考评事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先进;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得到主要领导和广大群众赞誉,产生积极影响;有重大创新的,酌情加分(不超过单项分的30%)。
(二)由市政府办各相关科室负责对相对应的工作进行日常考评,并登录在册,年终将扣分情况报考评办(市政府办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考评职责,负责对口服务部门的日常考评);加分项目由各考评对象年终向考评办申报后核实。
(三)由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考评,经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定,按计分从高至低排序。
(四)评定先进集体,授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设一、二、三等奖,县、市、区计分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市政府各部门计分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七、八、九名为三等奖。评定先进个人,授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系统年终负责推荐1-2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市政府系统内通报表彰。
四、考评标准
(一)综合管理(100分)
1、年初制订工作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年终总结全面,实事求是,报送及时,计10分。缺一项扣5分。
2、建立优质、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度完善,岗责明确,服务优质,计20分。未达到要求的,出现一项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