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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二)考核事项包括综合管理、应急值守、会议服务、公文处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行政后勤。

  二、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严格依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考评对象的工作。

  (二)注重实效原则。在强调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注重考评工作实绩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考评对象、事项、方式、标准明确具体,定性定量考评。

  (四)激励创新原则。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

  三、考评方式

  (一)凡考评对象工作职责有考评事项的,按标准考评后得分,没有的按实际计分得分;考评事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失职、失误、差错的酌情扣分(不扣负分),重大过错一票否决。考评事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先进;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得到主要领导和广大群众赞誉,产生积极影响;有重大创新的,酌情加分(不超过单项分的30%)。

  (二)由市政府办各相关科室负责对相对应的工作进行日常考评,并登录在册,年终将扣分情况报考评办(市政府办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考评职责,负责对口服务部门的日常考评);加分项目由各考评对象年终向考评办申报后核实。

  (三)由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考评,经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定,按计分从高至低排序。

  (四)评定先进集体,授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设一、二、三等奖,县、市、区计分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市政府各部门计分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七、八、九名为三等奖。评定先进个人,授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系统年终负责推荐1-2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市政府系统内通报表彰。

  四、考评标准

  (一)综合管理(100分)

  1、年初制订工作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年终总结全面,实事求是,报送及时,计10分。缺一项扣5分。

  2、建立优质、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度完善,岗责明确,服务优质,计20分。未达到要求的,出现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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