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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岳阳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精神和省政府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200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2007年底,市城区和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业和畜牧水产部门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2007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质监部门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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