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
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验、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
采取分类抽样与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市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的总体部署安排,综合考虑我市影响农业源污染物产、排的主要因素,全市共设置5个农业源污染源产排污监测小区,主要是监测种植业污染源和地表径流情况,通过监测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获得全市主要类型农业源的产、排污系数。
3、生活源。
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7年1-12月)。
(1)启动(2007年1-9月)。2007年4月成立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07年9月组织各地建立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备案;2007年9月召开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岳阳市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部署全市普查工作;2007年9月召开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部署全市普查工作。
(2)技术准备(2007年3-12月)。2007年5-9月制定我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并通过专家论证;2007年9-11月转发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定及普查技术手册,组织普查软件的试用;2007年3-12月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农业源开展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3)培训(2007年9-12月)。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进行分级培训,根据普查工作开展的内容及时间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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