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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1、工业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

  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验、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

  采取分类抽样与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市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的总体部署安排,综合考虑我市影响农业源污染物产、排的主要因素,全市共设置5个农业源污染源产排污监测小区,主要是监测种植业污染源和地表径流情况,通过监测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获得全市主要类型农业源的产、排污系数。

  3、生活源。

  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7年1-12月)。

  (1)启动(2007年1-9月)。2007年4月成立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07年9月组织各地建立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备案;2007年9月召开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岳阳市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部署全市普查工作;2007年9月召开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部署全市普查工作。

  (2)技术准备(2007年3-12月)。2007年5-9月制定我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并通过专家论证;2007年9-11月转发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定及普查技术手册,组织普查软件的试用;2007年3-12月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农业源开展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3)培训(2007年9-12月)。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进行分级培训,根据普查工作开展的内容及时间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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