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做好城市供水和节水工作。我市水源严重不足,长期供水紧张,这是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解决我市城市供水问题是全市党政军民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除了抓紧搞好供水应急工程和积极研究开发新水源外,要继续做好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作,大力开展综合利用,积极进行污水处理利用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要积极保护现有的水源,严禁在水源区内采沙、取土和建设污染水源的项目;对现在已经严重污染水源的工厂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坚决措施加以治理,不能治理的要限期搬迁或转产。
八、加强对岸滩的整治、利用和管理。我市由于三面环海,建设用地十分紧张。在市区西部和西南部海岸滩涂适当填海造地,是解决我市用地紧张的一项重要措施。要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开发,合理使用。各单位都要从全局出发,服从统一安排。对当前使用不合理的岸线和滩涂,要进行调整;不需使用岸线的单位要逐渐迁出。
九、加强城市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
城市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一切建设和用地,都必须服从规划和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对过去有关部门批准但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和用地,由城建部门加以调整。要建立专群结合的城市管理体制,市、区、街道都要设立专业管理队伍。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发动党政军民建设好和管理好城市。当前要以清理违章建筑、违章占地和继续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市容的通知》(青政发〔1983〕48号文)精神为重点,狠抓城市管理。对过去搞的一切违章建筑和违章占地,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对买卖、租赁和征而未用的土地以及占地过大等问题进行彻底清理。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凡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建法规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切实加强对贯彻《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的领导。成立青岛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它主要任务是:负责审定实施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办法,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城市建设的近期计划、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向规划建设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提供咨询。各区政府也要成立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都要根据《批复》和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自己的分工,积极做好工作,保证《批复》和总体规划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