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央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的决定

  四、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城市之一。因此要抓紧治理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等污染源。当前,市计委、经委和环保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以下几点:(1)治理好生活居住区和风景区内的污染,对那些污染严重以及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业企业,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或关、停、并、转、迁;凡按规划要搬迁的工厂企业,不得再在厂区内新建或扩建项目。(2)抓紧对工业区内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调整和治理,特别要抓紧研究解决青岛钢厂的钢渣和“黄龙‘、红星化工厂的铬渣、青岛碱厂的“白泥”等严重问题。(3)对热处理、电镀、铸造、锻造等行业,要进行专业化调整,减少布点。(4)继续搞好锅炉的消烟除尘改造,积极组织电热联产、联片供热,并加快改变民用燃料结构,减少烟尘污染 (5)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五、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建设。我市的海滨和崂山已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在风景保护区和市内山头、海湾、岬角等重要风景点范围内,严禁乱占地,乱建设、乱采沙石、乱伐树林,切实保护好原有风貌。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精神,凡占据重要风景点的单位应按照规划尽早迁出。首先要拆除风景区内的无照建筑;对风景区内土地使用不当的要进行调整。为了搞好风景点的建设,今年要对第一海水浴场进行统一改建;对市区内的十个山头要封山,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分配各单位搞好绿化,建设必要的游览设施,逐步建成公园、游园和登高点。力争在近二、三年内市区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由现在的一点八四平方米提高到四平方米以上,实现近期规划的要求。
  六、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和住宅的建设。城市道路、给水、排水、市内交通、电力、电讯、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进行其他各项建设的前提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抓紧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程:(1)宁夏路、威海路、台柳路等三条路的局部拓宽工程;(2)杭州路立交桥工程;(3)胶济铁路复线与城市道路立交的市政工程;(4)煤制气工程;(5)邮政枢纽和报话枢纽工程;(6)污水处理工程。在住宅建设方面,要坚持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当前要重点抓好五个新住宅区的建设和旧区成片的改造,并搞好居住区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要十分注意发扬青岛的建筑特点和风格,使新老建筑协调,把青岛建设得更好。要按照规划建设好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设施,近期要重点抓好体育馆、图书馆、海洋科技馆等项目的建设和市立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的改造和扩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