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自然环境优美,随着特区建设的发展,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2.交通与通讯方便。
3.有一定的工农业基础,初步形成了以电子、纺织服装、机械、食品、感光材料等为重点的工业新格局创汇农业发展较快。
4.我市是著名的侨乡,尤其与台湾有着特殊的地缘、人缘关系,台湾海峡形势正在缓和,为厦门吸引海外的经济技术力量提供机遇。
5.厦门智力密集程度较高,具有较发达的科技、教育基础,人口文化素质居五个特区之首。每万人中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倍。我市现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1373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468人,中级技术职称2958人。在厦门范围内有各类科技机构83个。随着特区建设发展,中央各部委所属大院大所还会继续进入厦门,逐步形成与特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科技结构。因而,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好的人才基础。
三、厦门市实施“火炬”计划的方针
1.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产品为龙头,以形成规模经济为目的,贯彻技工贸相结合的原则,并充分发挥高、新技术渗透的扩散作用,带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增强工业产品出口创汇的能力,走发展外向型高、新技术产业的路子。
2.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支持大院大所、高等院校以及广大科技人员以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创办各种类型的科技企业,促进科技与外向型经济的紧密结合,为科技长入经济开拓新的道路。
3.根据我市现有的技术基础、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等各种因素,我市“火炬”计划优先发展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精细化工(以感光材料为主)、海洋开发、激光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围绕我市的支柱产业,坚持“精心指导、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逐步展开”的做法,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一批“火炬”计划项目。
4.采取多种渠道、办法筹集资金。一方面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一些引导性资金,给予必要的资助与支持。另一方面争取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给予更多的贷款和投资,并多渠道积累资金,积极利用外资特别是台资,鼓励以中外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5.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需要,招聘包括国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在内的各类人员,积极吸收留学人员和其它国内外的人员参与特区科技企业的技术和经营活动;简化从事技术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的出国手续。广泛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技术贸易,为逐步调整特区出口产品结构作出贡献。
四、厦门市“火炬”计划三年内(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一年)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