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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科委关于组织实施厦门市“火炬”计划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科委关于组织实施厦门市“火炬”计划意见的通知
(厦府(1989)综184号 1989年5月1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科委《关于组织实施厦门市“火炬”计划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厦门市“火炬”计划的具体组织和管理由市科委负责。

关于组织实施厦门市“火炬”计划的意见


市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科委从去年下半年起开始实施“火炬”计划,现结合厦门的具体情况,我们对组织实施厦门市“火炬”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火炬”计划是继“星火”计划之后,国家推出的又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计划,它的目的是促进高技术、新技术研究成果的商品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引导我国产业结构向高层次转移,为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服务。“火炬”计划推动建立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与建立在一般技术基础上的传统产业相比,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技术密集、智力密集;二是产品更新换代快;三是附加值高;四是可有力地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火炬”计划应成为厦门市经济、科技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火炬”计划的实施对厦门特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厦门是海港风景城市,岛内可用于工业生产的地域小、人口也较少。从长远观点看,岛内不宜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加工业,只有充分利用教育、科技基础较好的条件,积极发挥劳动力素质较高的优势,有重点地发展具有特色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推出有竞争能力的产品,并借助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提高我市的工业技术水平。我市“火炬”计划的重点是引导科技开发机构创办各种类型的科技型企业,并与大、中型企业集团发展横向联系。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项目起步、滚动发展的原则,开发具有厦门特色的高、新技术产品,促进厦门产业结构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移。以“火炬”计划为向导,引导在厦门的科研机构、高校将一批现有的科研攻关成果、专利发明项目、引进创新项目开发成产品和产业,同时,进一步吸引中央各部委和中科院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人才和技术到厦门特区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后劲。
  二、我市已初步具备发展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的必要条件,主要体现在环境、工业基础和人才密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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